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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共创壮美广西首善检察】系列报道 梁佰辉:“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小助理”的成长记
时间:2022-09-14  作者:华冰霜 黎方融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是梁佰辉从检的第六个年头了。六年来,他一直在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领域勤勉耕耘,从一名初出茅庐的“小助理”,成长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派驻那楼检察室副主任,先后荣获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先进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南宁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等荣誉称号。今年8月,他又以优异成绩获得南宁市人民检察院首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二等奖,最佳文书奖同事眼中,他像个腼腆内秀的邻家大男孩,但在工作中他则有“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的决心和韧劲,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苦干实干,推进党建与业务互促互融。

小案办出了全区优秀

鱼丸、鱼扣是邕宁百姓餐桌上的家常菜因形状圆润,更是被赋予“年年有余”、团圆等美好寓意。然而,就是这样被赋予美好寓意的菜肴,却因为人的贪念,而变成了“舌尖上的危险”。在辖区某老街菜市场中,一家鱼肉制品加工店的老板曾某、陈某,为了让自己店里的鱼丸、鱼扣口感提升,扩大销量,先后在200公斤的鱼肉原料中大量添加了用于制作清洁剂、化妆品、杀虫剂的硼砂,以此牟利。同时,曾某、陈某添加的硼砂,竟然还购于上世纪90年代。

 

该案移送至邕宁区检察院后,梁佰辉作为检察官助理,参与了该案的办理。在核实了该案销售数额不足一万元后,梁佰辉认为,曾某、陈某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该罪名系行为犯,不应以销售数额多少判断案情,关键要看曾某、陈某的行为对消费者造成人体健康的危害,以及对辖区食品安全领域产生的不良影响。为此,他和检察官一起,引导公安机关就犯罪情节、后果展开侦查取证;到市场监管局、农贸市场进行走访调查;多次讯问曾某、陈某,积极促使二名嫌疑人认罪认罚;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惩;就支付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发布赔礼道歉声明等事项参与调解;组织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部分经营户观摩庭审……

 

最后,这起销售数额虽不大,但在邕宁区食品安全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法院分别对曾某、陈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禁止二人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职业,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要求曾某、陈某支付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并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声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而该案的办理,守护了邕宁区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获评2021年度广西检察机关优秀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小事”牵出了为民纾困

作为邕宁区那楼镇镇龙社区人大服务站点及那楼镇那良村检察官服务站点的工作人员,定期到那楼开展服务工作,是办案之外,梁佰辉的另一项重要的工作。到站点服务,接触到的都是老百姓的“家长里短”,但是就是这样的“家长里短”,往往又能体会到人生的百味。

 

今年3月,梁佰辉在下乡与村民们聊天时,了解到那楼镇滕大姐一家多年来的一件“烦心事”。原来,滕大姐唯一的弟弟患有精神疾病,而弟媳已经离家出走多年,监护权一直没能变更,导致滕大姐的弟弟都没有办法申请国家政策补助。弟弟一家缺乏劳动力,也没有其他收入,要依靠滕大姐等三个姐妹支持,生活艰难。

滕大姐的这件“难事”让梁佰辉记在了心上,回到院里,他立即向办案团队汇报了这件事,经过讨论,大家达成了一致意见,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滕大姐一家。于是,梁佰辉主动走访邕宁区民政、计生和交警等职能部门,查询到滕大姐弟媳早已和别人以配偶的身份生育一子的事实。随后,依照民事检察职能召开听证会,支持申请人滕大姐向人民法院提起指定监护人诉讼。在支持起诉的过程中,梁佰辉不仅帮助滕大姐准备起诉材料,陪同她到法院办理民事立案手续;还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向法院制发支持起诉书,建议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快速审理。在多方的努力下,滕大姐获得了其弟的监护权,为其弟申领了残疾人特困补助。

为滕大姐一家纾困解忧,是邕宁区检察院用心做好支持起诉的一个缩影。案件办结后,梁佰辉不敢有一丝松懈,他说,“邕宁区还有很多这样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没有得到保障,我们还需要在积极作为,找到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和我们一起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小支部”汇聚了大能量

从检6年来,梁佰辉同他的办案团队几乎走遍了邕宁辖区乡镇及村道。300余件,则是他协助检察官办理各类检察监督案件的数量。而在这300余件案件中,让他印象最深刻,莫过于其办理的英雄烈士纪念碑保护公益诉讼系列案,这是他作为邕宁区检察院第二党支部的组织委员,探索将党建与业务进行深度融合的一次实践。

邕宁区是一个历史悠久,红色资源丰富的老区。但在一次党建活动中,梁佰辉发现位于蒲庙镇孟莲村的康浪平烈士纪念碑、那楼镇那楼革命烈士纪念碑存在设施破损、碑文字迹不清的问题,在污损的碑文旁边,甚至还有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纪念碑的存在,不仅是红色文化展现的载体,更是红色基因的传承,作为一名党员,要怀着敬畏之心去瞻仰,更有保护它们的责任。”梁佰辉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在梁佰辉的组织下,邕宁区检察院第二党支部以“党建+英烈保护”为品牌进行实践,将临时支部建在公益诉讼办案组中。通过立案调查、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对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同时,通过与有关部门、镇政府等开展党建联建活动,引导和支持相关部门积极筹措30多万元的资金用于康浪平烈士纪念碑、那楼革命烈士纪念碑的修缮工作。2022年清明前夕,党支部还结合“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等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英烈权益保护专项公益诉讼“回头看”。修缮后的纪念碑前,干净肃穆,摆满了群众自发纪念留下的白菊和花圈。还有当地的机关单位、中小学来到烈士纪念碑前开展党史教育、红色教育研学等活动

“积跬步致千里、积小流成江海,不要小看一个小支部的力量,只要找准了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的着力点,那就会产生大能量。同时,不要小看一个个小案,办好了也一样能出彩”梁佰辉自豪地说,而他也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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