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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群办案团队”下乡出庭、上门普法,打造多元救助模式
时间:2023-11-07  作者:  新闻来源:南天一剑  【字号: | |

弘扬英模精神 维护民生民利

“艳群办案团队”延伸司法为民触角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2021年,曹艳群同志因公殉职,先后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八桂楷模”等荣誉称号。为了弘扬英模精神,提升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2022年8月,资源县人民检察院创建“曹艳群先锋示范岗”,组建“艳群办案团队”,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守护公平与正义,传递温暖与希望”为内涵,从本地区社会特点、经济特点和民族文化特点出发,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区域办案方案和机制,加大精准化办案力度,延伸司法为民触角,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立足法律规定,开拓办案思路,实现司法救助法定领域全覆盖,全面提升诉源治理效能,尽最大努力化解当事人心中的“心结”“法结”,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全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艳群办案团队”成立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1件5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余元,其中救助未成年人3人、妇女11人。



公开听证进乡村
公平正义“看得见”
“今天终于了解到检察官是怎样办案的了,长了见识,也学到了法律知识。”资源县河口瑶族乡高山村的一名村干部如是说。

近日,资源县人民检察院将一起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会开到高山村村委会,以“入村听证+送法进乡”的方式,向群众传递检察温度,普及法律知识。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人民调解员以及驻村工作队员参加,丰富了听证人员类型,扩大了社会监督的范围。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首先宣读了听证会程序以及纪律,然后对陈某故意伤害案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进行了详细介绍。2003年8月22日,陈某在与被害人杨某吃饭饮酒后,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冲突,在冲突过程中将被害人捅伤。资源县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案发当天便与侦查人员徒步两小时赶到案发现场,之后连夜开展提前介入工作。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被评定为重伤二级。陈某在得知被害人的伤情以及高额医药费后,立即外逃,这一逃就是近19年。在逃跑的日子里,陈某在广东等地东躲西藏,以打零工为生。

2021年11月案情出现转机,当时曹艳群在刑事诉讼“挂案”清理行动中发现嫌疑人陈某一直在逃,其家属也未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曹艳群为杨某申请司法救助金的同时,积极联系公安部门督促尽快将嫌疑人陈某捉拿归案。曹艳群去世后,新成立的“艳群办案团队”接过英模的接力棒,联合高山村村委会对杨某进行多元司法救助,并多次到嫌疑人家中走访,与嫌疑人取得联系,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政策,劝其投案自首。2022年9月,陈某向资源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如果这个案件处理不好,双方的矛盾可能会升级,还可能会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检察官认真分析案情,了解到涉案双方并无积怨,只是因酒后冲动引发犯罪,如果能促使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消除怨气,让犯罪嫌疑人得到谅解,争取获得从宽处理,双方矛盾得以化解,那么该案就能实现最好的办理效果。

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艳群办案团队”启用“刑事和解+公开听证”模式,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听证会上,检察官现场征询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干部等人的意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办理意见。在检察官的努力下,双方签订赔偿协议,达成刑事和解。

“艳群办案团队”推行“上门听证”工作模式,是传承曹艳群同志立检为公、清廉为民的检察英模精神的具体体现。在检察官办案过程中,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调对接、多元化救助等有效手段,合法、合情、合理地解决当事人的诉求,以“如我在诉”的责任心,尽最大努力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将暖心检察送到群众身边。


司法救助暖民心
能动履职护未来

“司法救助为百姓,能动履职护未来”。8月3日,一对夫妇带着女儿走进资源县检察院,将一面锦旗送给“艳群办案团队”。“非常感谢检察机关救了我的孩子,救了我们整个家庭。”信访人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


信访人的女儿(未成年)系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信访人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到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艳群办案团队”检察官立即走访证人并收集相关证据、召开案件不公开听证会、专题推进会,研讨后认为公安机关对该案不立案理由不成立。5月31日,检察院对该案发出不予立案理由说明通知书,公安机关立即对该案立案侦查。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人申请20000元司法救助金,邀请专家帮助被害人修复心灵创伤。


为增强救助的针对性、及时性、实效性,“艳群办案团队”主动加强与县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妇联等部门的协调衔接,开展多元救助。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被害人被桂林市某学院录取,重返校园。


“鲜红的锦旗,是检察人恪尽职守、能动履职的最好诠释,也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支持与认可。”“艳群办案团队”检察官表示,将坚持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并重,不断加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用爱心、诚心和耐心继续服务未成年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下乡开庭接地气
办案普法“两开花”

“非常感谢检察官为我的事情专门跑过来开庭,我一定吸取教训,也告诉大家千万不要到山里烧火。”李某哽咽地说道。


近日,“艳群办案团队”下乡办理李某失火一案。李某居住在资源县车田苗族乡石寨村,年纪较大,行动不便。检察院与法院沟通协商,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形式,将庭审现场搬到李某家中。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就李某失火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应证据。李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认可,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也愿意赔偿损失。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讲解了失火的犯罪成本和社会危害,教育被告人并提醒旁听村民:森林失火危害大,进入林区请勿吸烟,勿乱扔烟头,禁止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野外用火,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和旁听群众对检察官人性化的办案方式表示赞许。


人文关怀彰显司法“温度”,公平正义展现司法“力度”。“艳群办案团队”上门办案,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体现了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理念,获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点赞。



作者:邓铁军 肖琳


来源丨南天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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