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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3月在南宁市邕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次会议上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少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城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我院在城区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城区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

着力服务和保障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力服务城区中心工作。派遣干警参与城区征地拆迁、重大项目保护性施工、维稳专项行动等城区中心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扰乱公共秩序犯罪,起诉赌博犯罪嫌疑人5,毒品犯罪嫌疑人5,维护社会稳定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6次,促进城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的市场廉洁准入建设。

参与和保障美丽邕宁建设。加大对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等环节犯罪的惩治力度,起诉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10人。积极指导帮扶联系村开展清洁卫生工作,捐赠一批价值7000元的卫生清洁用具,有效缓解了联系村清洁卫生用具短缺的难题。

二、积极参与平安邕宁建设,维护城区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各类刑事案件8812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68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917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06138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和落实刑事和解、法律文书说理等工作制度,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检察执法办案始终。对涉嫌犯罪但主观恶性较小、无逮捕必要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依法决定不起诉14人。1个案件被评为2015年南宁市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联合城区司法局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改造和预防再犯罪教育活动,帮助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结合检察工作职能,派出干警到邕宁区民族中学、南宁市四十三中等学校,向学校师生宣传反恐、禁毒法律知识,受到全体师生的欢迎。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放在首位,坚持“抓系统,系统抓”的理念,重点在医疗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上下功夫。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82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8人、玩忽职守犯罪案件33人,大案要案1618人,承接自治区纪委交办案件11人、自治区检察院交办案件33人、南宁市检察院交办案件55人,涉案金额800多万元。

继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8次,进行案例分析17件,提出检察建议4份,开展警示宣传教育45次,接受教育人数为4800多人次。专题调查报告《关于对邕宁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调查报告》得到城区主要领导批示,得到市委办公厅信息刊物采用,分别被评为自治区、南宁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精品预防调查。我院组织拍摄的微电影《晚间新闻》被评为自治区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比活动一等奖。充分发挥城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的教育警示作用,为城区领导干部构建反腐拒变的心灵防护网。自2月份揭牌启用以来,教育基地共接受城区参观单位40多家,参观人数2000多人次,以文字、图片、雕塑和模型为表现形式,配合声、光、电等多媒体技术全方位、多角度展示邕宁区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成为城区干部职工接受廉政教育的重要阵地。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发挥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取证职能作用,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26次,为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起到积极作用。加强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8人,监督立案后案件获得有罪判决13人。加强侦查监督,纠正漏捕后获得有罪判决5人,纠正漏诉后获得有罪判决7,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取得较好监督效果。依法保障人权,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强对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把关力度,对31名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对3名犯罪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起诉。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6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份,得到法院采纳。受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6件向有关单位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6份,全部得到采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万多元。深入乡镇开展宣传活动8次,发放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手册900多册,提升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社会认知度。

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服务基层群众

加强控申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促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接待群众76件91人,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受理各类举报线索16条,全部依法妥善处理。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2件,缓解刑事被害人的生活困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开展下访巡访23次,接受群众咨询18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建立“一站式”综合性检务接待中心,集控告、举报、申诉、咨询、查询、案件流转、会见等功能于一体,为来访群众实行“一站式”服务,当时接纳诉求、当即进行登记、当场业务分流、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对疑难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案件依法择期答复,有效地提高了接待效率。

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职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避免越级上访。派驻那楼镇检察室全年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信访10人次,参与刑事和解3件、民事纠纷调解4,配合开展法制宣传16次,现场答疑7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11次,配合开展不起诉案件回访帮教3次。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得到群众肯定。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城区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向城区人大、政协报告工作,接受监督。4月份,向人大常委会作控申工作的专题汇报,得到人大常委会的肯定。11月份,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24名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与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促进我院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我院主动向城区人大报送信息22篇,得到采用19篇,1篇论文在南宁市人大“在法治南宁建设中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理论研讨会获奖。我院争取了城区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订阅《检察日报》、《公诉人》等学习资料,方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检察工作。切实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监督范围,将人民监督员监督的“七类案件或事项”扩大到十种。主动为人民监督员提供《代表委员联络专刊》、《公诉人》等学习资料,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水平,促进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积极推进检务公开。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从职能职责公开向以案件信息公开为主转变,打造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型检务公开发布平台,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全年我院共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312件、重大案件信息8公开法律文书58,在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00多条,为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我院办理的案件信息提供有效途径。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案件管理,规范执法办案活动。监督管理本院对外发出的法律文书共756份,及时发现并纠正错漏;对临近办案期限的案件提出预警,防止超期办案情况出现。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司法公信力

切实开展“四有”主题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办案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等活动,针对自查自纠和群众反映集中的司法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进行整改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共获得各级单位荣誉3个,集体荣誉11个,干警个人荣誉25人次,集体三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人次。重视干警理论调研能力培养,与区内多所高校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邀请法学专家指导干警开展理论调研,1篇文章在2015年广西侦查学术研讨会论文评选活动中获三等奖,2篇文章在2015年南宁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奖。

八、存在的主要不足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纠正司法突出问题的力度和效果,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执法办案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1、积极服务和保障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城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为城区实现打造现代临港工业新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司法保障。继续深入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及时查处发生在发放补贴资金、扶贫项目、救灾款物、基础建设、农民工培训、农业政策性保险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落实。

2、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依法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犯罪等,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检务接待中心、乡镇检察室建设,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3、着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窝案串案,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紧紧围绕经济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等突出预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咨询、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

4、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手段,提高监督质量、效率和水平。积极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5、坚持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就司法办案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查找和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努力形成的好作风、新气象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育优良作风为保证,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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