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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8-03  作者:邕宁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28日在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颜晓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在城区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城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城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邕宁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紧紧围绕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坚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使命,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突出抓好高质量发展和疫情防控、社会稳定、城区安全“1+3”重点工作,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延伸监督触角,革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年来,我们抓实机关党建,将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切实担负起“最初一公里”的政治责任。努力打造“四强”党支部,以“支部品牌+业务品牌”工作模式推动党的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相融相促。我们夯实质量建设,自觉把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的更高标准融入政治建设和检察业务建设当中。对标市检察院“五大强检战略”,做到主动革新、强化管理、提升能力、开放共赢、科技赋能,努力打造“升级版”邕宁检察,我院业务绩效考评工作位居全市前三,连续七年获评南宁市检察系统先进单位。我们强化法律监督,以品牌引领出精品,用精品引领司法提质增效。3件案件分别获评为广西检察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广西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优秀典型案例、广西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9件案件获评市级精品、优秀案件。我们勇于争先创优,着力打造基础实、业务精、思想纯的检察队伍,让干警在职业使命感、荣誉感中连创佳绩。我院1个集体、1名个人获国家级荣誉,3个集体、3名个人获自治区级荣誉,8个集体、17名个人获市级荣誉。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区检察机关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表现突出个人黄琅羚、首届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竞赛业务能手、最佳论辩手王东妮等业务强、素能优的先进典型。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始终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同开展。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理论文章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会议的“第一议题”,从中领悟、探寻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根本思路和方法。自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各项党内法规,坚决落实党中央、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组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本级党委及其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召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检察委员会,研究部署党建、意识形态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案件等各项检察工作,就自治区、市、区委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提出的要求,围绕54项分工任务、222项具体举措,专题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列出措施清单,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各项制度的执行和检察职责中。

始终坚持讲政治与检察实践同落实。持续深化党史、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内容、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在办公楼定时广播、在LED屏幕滚动播放、制作学习展板等方式供干警学习。以“邕响八音 检润民心”党建品牌为引领,依托“党建+业务”微课堂等平台专题解读辅导,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开展宣讲10场次,每月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举办专题读书沙龙、知识竞赛、微党课比赛等活动13场次,形成“人人学理论、大家同进步”的互学互动模式。依法保护本地红色文化资源,就邕宁区那楼镇廿九公烈士墓迁移工作,协助邕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那楼镇政府与烈士家属反复沟通,为政府制定工作方案提供法律咨询,共同做好释法说理,促成烈士家属全部同意将邕宁区那楼镇廿九公烈士墓集中迁移到广西烈士陵园进行安葬。

始终坚持从严管党与从严治检同发力。持续深入开展肃清流毒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员签订承诺书,每季度开展流毒信息大清查1次,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学习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两意见一清单”,通过全院集中学、个人学、撰写心得体会和知识测试等,使铁规禁令自觉融入干警思想、工作与生活。重视警示案例教育,把警示教育作为各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向干警推送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帮助干警分清是非界限,坚定政治立场,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加大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管理监督,落实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定期排查检察干警离职从事律师职业和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持续深入整治顽瘴痼疾,结合城区“强担当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自查工作,全力维护好检察队伍良好形象。

二、牢牢把握服务大局的政治任务,以更加主动的作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聚焦“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检察工作日常。聚焦平安南宁、平安邕宁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或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39人,起诉276人,其中,批捕涉爆涉枪、绑架等严重暴力及涉毒犯罪31人、起诉31人;批捕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5人、起诉61人;批捕、重大安全事故等犯罪1人、起诉2人。聚焦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对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涉诈涉卡犯罪批捕33人、起诉55人。聚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守住“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法治底线,围绕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集中排查整治,办理涉黑恶案件11人,人民群众满意度、安全感极大提升。

护航经济发展取得新进步。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切入点,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起诉23人,保持对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性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14人,起诉14人。成功办理了李某华等18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较好地维护了社会金融秩序。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对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积极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的民营企业家,不批捕6人,不起诉3人。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洗钱”工作的部署,严格实行洗钱犯罪线索“一案双查”机制,办理洗钱案件22人,其中1件已生效判决。着力构建“亲清”检商关系,充分发挥驻企业检察官工作联络点职能,选派业务骨干到广西“人人想”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法律服务。联合城区工商联、新江镇政府到新江镇部分民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活动,为民营企业家送去法治“大餐”。以巩固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为切入点,检察长带头入户开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感恩教育,为结对帮扶村村委送去宣传展示板和LED显示屏,助力乡村文化品质提升;派出30多人次到新江镇力勒村开展帮扶活动,积极为帮扶户发展生产出谋献策,帮扶户人均收入连年增长。

保护公共利益取得新突破。守护好“绿水青山”,以“护春耕 保耕地 助生产”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助推辖区“林长制+检察长制”“田长制+检察长制”机制的建立。到新江镇走访调研,了解当地春耕生产及英雄水库生态环境整治情况,为辖区春耕备耕贡献检察力量。经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违法用地8处,罚款64860元,复垦复绿土地面积约46300平米(其中基本农田24536.45平方米),清理建筑垃圾约20吨,督促搬离非法排污企业1家;获法院判令非法采伐林木行为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4.9万元、赔偿损失10万元。呵护好“舌尖安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改餐饮服务商家50多家,药店10多家,督促查处销售违规药品5种。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整改效果“回头看”等多种方式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以更加深厚的情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与城区人社局、城区住建局会签《关于建立防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通过建立“检察+行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让信息多跑腿,让农民工少跑路,让部门多联动,切实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年协助60多名农民工追回欠薪500多万元。其中,围绕农民工讨薪难等问题,积极与南宁市劳动保障大队、邕宁区劳动保障大队商谈,就支持农民工讨薪形成协作衔接机制达成共识。南宁市劳动保障大队向我院移送农民工申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5条,通过办案为农民工追回薪资近300万元。与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让检察机关及时介入行政争议有理有据,畅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诉源渠道。

悉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理各类信访案件69件,七日内程序回复率100%,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达100%。落实重复信访件由院领导包案制度,明确首次申诉的信访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全面排查涉检信访风险和重点信访人群,做好矛盾化解和稳控工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点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27人。进一步推进公开听证,聘任听证员22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听证86人次,切实以公开促公正。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强化综合治理,守护未成年人的成长“净土”。全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侵犯未成年人案件3855人,开展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等特殊帮教活动168次。未成年人重要业务指标,如未成年人不捕率88%,不起诉率80%,附条件不起诉率50%等,均排名全市前列。联合邕宁公安分局、卫健局、妇联、团委等部门会签《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同步建立邕宁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利用“一站式”办案中心办理案件8件,救助未成年被害人7人。与城区教育局、司法局、团委、妇联、关工委、龙象社区会签《南宁市邕宁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共建协议》,建立南宁首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推动实现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通过司法专业化与社会化充分结合的模式,帮助5名涉案未成年人调整心态,矫治行为,顺利回归社会。第30次全国部分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座谈会现场观摩活动,走进邕宁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对该项工作予以高度评价。探索创新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机制,与辖区医疗机构建立线索直报制度,在接收案件线索后充分发挥自行调查权和立案监督权,及时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介入侦查工作机制,依法引导侦查取证,有效打击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主动加强与教育局、妇联、团委、关工委等单位的沟通协作,与南宁市心理咨询协会、南宁市同心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专业机构的合作,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回访,帮助1名被害人成功转学。以擦亮“八音未检”品牌为着力点,到辖区内中小学、社区进行“一号检察建议”、 未检“两法”宣传,开展法治宣讲38场、发放法治宣传手册500多份。

四、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以更加有力的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从“求极致”出发,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持续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审结案件225298人,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211人,采纳率为99.04%。持续优化“案-件比”,引导检察办案求极致。全年无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情况,“案-件比”为1.0473,全市排名前列。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后案件获得生效有罪判决10,提出纠正漏捕获得生效有罪判决3人。稳步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监督、刑事财产执行监督,对相关履职不当发出纠正意见213件,均获采纳。

以“求精准”发力,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1件。其中,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书4,发出支持起诉书10件。召开案件听证会5场。审查涉民事监督信访材料13件,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同时,积极落实《关于开展南宁市基层检察院民事检察特色品牌分组联建工作的方案》,协助西乡塘区检察院办理并审结民事监督案件3件。将做好支持起诉工作作为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的载体和着力点,积极推进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工作。受理残疾人及老年人申请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2份。到邕宁区那楼镇敬老院、邕宁区残疾人联合会走访调查,加强特殊群体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的调研。做好诉源治理,对1件二十多年前的执行信访案件,与邕宁区法院联合开展化解工作;对信访人蒙某与李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1999年开始信访)进行释法说理,切实做好矛盾化解。深化执行监督,发现其中1件案件的执行活动存在未及时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存款进行冻结及法律文书送达违法等情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书。

从“稳办案”突破,持续做实行政检察。依职权办理非诉行政执行申请监督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件,采纳率100%,召开听证会5次,移送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线索2件。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件,4名申请人均息诉罢访。聚焦化解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敏感且复杂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严格执行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落实“三同步”机制,依法妥善办理,及时化解潜在风险。参与城区司法局就一起复议案件召开的调解会,最终促成涉案公司与行政机关就法律适用和行政处罚数额达成共识,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帮助微小企业度过难关。参与城区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调查会3次,审查案件5件,通过查阅案卷、释法说理等方式,助力司法部门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果。落实邕宁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办下发的《关于开展城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方案》要求,对各有关执法机关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安全监管方面的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进行依职权监督。组织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听证会,针对城区多发的无证非法从事汽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向有关主管行政机关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主动以检察能动履职服务城区工作大局。

以“稳质效”落实,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公益诉讼线索84件,立案7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收到行政机关答复并采纳26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39件,向法院起诉9件。召开案件听证会20次。在走访乡镇时发现有约二十多亩基本农田被用于种植草皮,为保护基本农田质量优良,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后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该案入选南宁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汇编。为有效解决12345市民服务热线移送的邕宁区某村养猪场占用耕地问题,及时会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相关部门召开现场推进会促成拟定初步处置意见。南宁市政协到现场进行调研时,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成效予以高度肯定。目前,涉案的11户违法占地养殖场有序推进复垦复绿,已拆除的4户整改效果良好。强化职能作用,融合提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质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资源保护领域案件起诉至法院9件,全部获法院判决支持。西乡塘区检察院等6个基层检察院和邕宁区部分人大代表、公益诉讼联络员参加了庭审观摩,对案件办理效果一致给予好评。

以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助力反腐败斗争。持续落实、完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对市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2件,提起公诉23人。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副队长、仙葫大队原大队长文某安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的成功办理,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有效遏制司法腐败。

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持续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通过走访代表、委员、邀请其参加座谈、视察检察业务、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听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其意见和建议。“六一”儿童节前夕,邀请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心理疏导室、检察办案区以及解读“两法”等方式,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南宁市、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三官一员”进站点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检察官进驻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以“一村(社区)一检一群”法治宣传活动为切入点,不断完善检察官联络点工作制度,主动发挥该联络点“普法站、民意窗、听证点、连心桥、大讲堂”五大功能,通过入驻当地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组建微信工作群,开展政治理论宣讲、普法小课堂、受理举报控告线索、举行检察听证会、收集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意见建议等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工作职能及成效。截至目前,已制定《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官进驻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检察官进站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8名检察官入驻邕宁区蒲庙镇龙象社区等8个示范点。依托“站”“点”开展送法进“站”“点”活动72次,走访人大代表32人次,征求意见21,办理意见建议11条。此外,还举行了80多场听证会,通过邀请社会各方代表参加公开听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诉讼的参与度与透明度,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彰显司法公正。认真落实律师阅卷接待工作制度。设置专人严格按照要求受理和登记律师申请事项,并密切跟踪申请的答复处理情况,确保律师的合法诉讼权利不受侵犯,接受律师要求或申请阅卷102次。重视检察新闻宣传阵地建设,讲好身边检察故事。编发情况反映38期,宣传稿件发布160多篇,获最高检、正义网、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等主流新媒体平台采用77篇,制作原创普法小视频14期,较好地宣传了邕宁检察工作成效。

五、牢牢把握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以更加充沛的活力激发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创新发展,以创新驱动催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动力。深入落实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为49.64%,诉前羁押率稳控在35%以下,不起诉率为23.29%,认罪认罚上诉率低于5%,各项指标持续优化,有效的减少了社会对抗,修复了社会关系。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机制,适用率达86.38%。为推动繁简分流,进一步提高速裁程序适用率,与法院、公安召开专题联席会议以加强各单位之间密切协作,提高速裁程序适用比率,取得明显实效。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编撰工作,组织人员撰写典型案例7篇,分别报送市检察院和邕宁区委依法治区办,其中“覃某益、潘某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案例分析获邕宁区委依法治区办逐级报送自治区司法厅。积极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主动走访邕宁区工商联制定了《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与邕宁区工商联、经信局等15家行政单位主要领导召开邕宁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进会,建立邕宁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管理委员会,并组建专业人员库,通过简易合规形式办理了四川省某劳务有限公司企业合规案件,并向该公司制发了检察建议,推动其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弥补管理漏洞,有效化解了法律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健全和完善检警协作制约机制,与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联合签发《关于健全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制定《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值班工作办法》,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规范化运行。以公安警综平台、政法协同平台为抓手,实现大数据信息共享,拓宽侦查监督渠道,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50件。为使检政联动工作规范化,在全区率先与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电话办签署了《南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建立“12345+监督”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形成服务民生、保护公益的强大合力,为推动首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7月,南宁市检察机关“改革创新强检”工作现场推进会在邕宁区检察院召开,我院在会上介绍了改革创新的六驱联动做法及成效;同月,在南宁市检察机关落实“文明创建强检”战略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推进会上,我院作了经验发言。

坚持协调发展,用科学管理推动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高效法律监督的目标。建立对人的管理制度。围绕解决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不出事的问题,建立健全包括检察官序列、司法行政人员序列人员职级晋升、聘用制人员管理、全员考核、个人绩效管理、谈心谈话等制度。建立对事的管理制度。围绕解决单位行政管理如何有效运作问题,建立健全包括办文、办会、办事工作规定,制定了《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需求意见建议征集工作方案》。建立对案的管理制度。围绕检察主责主业,建立健全对案件的监督管理机制,制定了《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实施办法》《刑事及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案一体化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物的管理制度。围绕解决后勤保障、技术支撑等问题,建立健全包括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节能管理、技术办案工作一体化管理等规定。修订了《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7项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院信息化建设需求意见建议征集工作方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技术支持保障工作规定》等两项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对人、事、案、物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重点解决了行政管理和交办案件的高效运行问题,更好地促进邕宁检察各项工作更规范、更高效开展。

坚持文明发展,将精神文明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着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开展文明风尚行动、建设优秀检察文化、加强检察人才培育、培树先进典型。积极筹备民族团结进步单位、特级档案室、全国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文明创建强检的根本,着力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全面建设思想政治过硬、严格遵纪守法、工作实绩显著、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科学管理高效、文体卫生先进、内外环境优美、社会形象良好的新时代检察机关。以党建为引领,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耕检察主责主业,着力推进“支部品牌+业务品牌”工作。设立“利剑出鞘保安宁”等支部品牌,多举措充实“八音未检”工作品牌,通过做实做细业务,做好做强宣传的方式,将邕宁检察“党建+业务”品牌的影响力推得更强更远。组织全院青年干警开展五四青年研学学习会,专题学习总书记对中青年干部的殷勤嘱托,开展向黄文秀、曹艳群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激励青年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

坚持共享发展,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以务实管用为原则,以检察数字化发展为主题,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为主线,以智慧检务工程建设为抓手,主动借力政法云平台、12345平台,汇集公益诉讼等案源线索,打造具有邕宁检察特色的数据分析研判中心,与广西民族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就“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盘活12345平台数据”进行联合调研,通过一系列工作方法的创新,不断强化与各方信息资源的互联共享,从整体上推动检察工作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六、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用“止于至善”的目标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办案质效管理。树立案件质量就是“生命线”的理念,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建立业务分析会月开、周开制度,全面督办绩效工作。围绕“争一流、创一流”的“首善检察”业务建设目标,定期召开检察业务数据分析会,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的理念与方法,对各类案件运行态势和规律特点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主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重点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采取查阅案件卷宗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对本院办理的案件进行评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共评查案件68件,对发现的28个问题、初评意见及结果及时通知到办案部门及承办人,从而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提升业务水平。按照《案件流程监控参考项目表》绘制流程检查表,对全院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规范性检查。累计检查审查起诉案件410件,提请逮捕案件152件。改进流程监管日志,对文书使用不当或错漏、超期办案、未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等问题进行口头提示,办案预警52次,制作流程监管报告12期。

加强人员考核管理。突出重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结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制定了《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一系列的详细考核指标,以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对检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的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价。在南宁市检察院相关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出台了我院《绩效奖金分配办法》,拟制我院《评优评先工作实施办法》和《请假审批办法》,以进一步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积极性。强化落实,把检察人员考核落到实处。举办专题培训1次,深入解读检察人员考核相关知识;召开专题部署会3次,对考核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针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广泛征求部门和干警意见,及时对考核评价指标进行调整和完善,使考核评价指标更能全面反映干警的工作业绩。

七、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以更加严格的标准锻造检察铁军

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院深入学习《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监督办案中。加大同堂培训工作力度,制定年度同堂培训工作计划,内容涉及刑事执行、公益诉讼等,已开展培训4期。大力打造邕宁“八音微课堂”学习品牌,每月举办1期,每期安排23名干警上台讲授党课、业务微课,每半年对优秀微课件进行评选,已开展“微党课”“业务微课”8期。大力开展岗位练兵,邀请专家到院给干警专题授课,与广西警察学院开展比赛练兵活动。通过参加公诉辩论赛、上挂锻炼等方式加快挖掘、培养业务人才。

全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干警到青秀山共产党员精神谱系园接受廉政教育,部署开展“一把手”入户廉政家访工作。按照市检察院部署,对市检察院2021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制定出台《邕宁区检察院内部审计办法》。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自查工作,深入开展孙力军政治团伙、蒙永山、李健等流毒信息大清查大清理,对是否存在上级有关人员过问、干预案件办理进行全面盘查,对2015年以来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装备物资采购等领域进行深入排查,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严格检察队伍纪律作风管理,进一步加强日常纪律专项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在岗纪律、值班纪律、会风风纪、办案安全、办案纪律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纪律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纠正,整肃了检容风纪,保证了全院纪律作风的平稳有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一是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心怀“国之大者”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壮美广西建设、新时代南宁现代化建设的检察供给还不够到位。三是依职权主动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能力亟待加强。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深入落实中央《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更好服务邕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政治铸魂,坚定不移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紧跟伟大复兴领航人时刻牢记“国之大者”,站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目标,“心无旁骛做好自己的事”,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

坚持融入大局,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提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思考如何融入南宁、邕宁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综合运用包括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在内的各项检察职能,保障生态安全,守护好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

坚持人民至上,切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出的部署,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最高检部署的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真正做实,同时结合民情,因地制宜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真正让人民群众从检察工作中感受到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时就做好党的民族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在检察工作中依法妥善办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件。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部署,用好司法救助、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等制度机制,重点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老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做好检察环节相关工作,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助力乡村振兴。

坚持宪法定位,以法律监督助力全面依法治国

围绕党的二十大有关推进法治建设特别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加强思考和谋划,坚持质效先行,全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更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从严管党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在司法实践中锻炼增强检察人员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使检察队伍素能更好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的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以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抓手,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落地,健全与检察权运行相适应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常态化落实案件评查、错案责任追究和惩戒制度,经常性开展政治体检,一体推进“三不腐”。聚焦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用好用活高校资源,深化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学习运用,推动检察官与法官、警官、律师等同堂培训常态化机制,建设紧跟时代前进步伐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所有过往,皆为序章。回顾过去一年来邕宁检察的各项工作,给予我们最有益的启示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毫不动摇紧跟党委中心工作,自觉能动履职,在服务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检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必须毫不动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在法治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人民至上是检察工作的初心使命,必须毫不动摇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在为民司法中体现检察情怀;改革创新是检察工作的动力源泉,必须毫不动摇顺应时代大潮和形势发展,不断开拓创新,在完善制度中展现检察智慧;加强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必须毫不动摇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执法能力和纪律作风,在干事创业中树立检察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箭在弦上的备战姿态”,踔力奋发,勇毅前行,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作风、更严的要求,奋力谱写新时代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荣誉

2022年度)



国家级荣誉

集体

20229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获评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授予机关:检察日报社)


个人

20229月,华冰霜撰写的《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案例指导制度初探》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理论征文活动二等奖。(授予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211月,黄琅羚获评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授予机关:检察日报社)


区级荣誉

集体

20223月,邕宁区检察院督促规范社区团购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为广西检察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授予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

20223月,《邕宁区检察院对贩卖毒品案公安机关延长羁押期限理由不规范现象监管案》获评为2020-2021年度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优秀典型案例。(授予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

202211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拍摄的《冷暖人间》获评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微电影作品奖。(授予机关:自治区检察院)

202210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以“四个强化”抓数据推动检察业务科学管理上台阶》入选广西案件管理工作情况(2022年第9期)经验交流版块。(授予机关:自治区检察院)

202211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对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况分析》入选广西案件管理工作情况(2022年第10期) 。(授予机关:自治区检察院)

202212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上海建为建筑工程公司、朱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评为2022年度广西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授予机关:自治区检察院)


个人

20228月,王东妮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竞赛业务能手、最佳辩论奖。(授予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

20223月,黄琅羚获评2021年度先进通讯员二等奖。(授予机关:广西法治日报社)

202211月,黄琅羚获评2020-2021年度全区检察机关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授予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

市级荣誉

集体

20223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获评为2021年度南宁市检察系统先进单位。(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23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获评为2021年度南宁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27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荣获第一届南宁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211,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南宁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汇编。(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212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对裴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质量评查案获南宁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2022年度优秀典型案例。(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212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对梁某某盗窃案的流程监管案获南宁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2022年度优秀典型案例。(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212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黄金柳、农彩现介绍卖淫案评查报告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2022年度优秀案件质量评查报告。(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212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宁代默强奸案获2022年度南宁市检察机关未检精品案件。(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212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怠于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向邕宁区卫生健康局制发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获评2022年度南宁市检察机关未检精品检察建议。(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212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基本农田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2022年精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212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诉周忠楼、梁解涉嫌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2022年优秀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31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监督邕宁区应急管理局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检察建议(南市邕检建〔20224号)获评2022年度南宁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检察建议。(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个人

20221月,程贝莉获评为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授予机关: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宣传部、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司法局)

20223月,姚春红、牙海定、陈小翠获评为2021年度南宁市检察系统个人。(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26月,黄世广获评为2019-2020年度建设平安南宁活动先进个人。(授予机关:中共南宁市委员会)

20227月,王东妮荣获第一届南宁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竞赛一等奖、最佳论辩奖。(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27月,梁佰辉荣获第一届南宁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竞赛二等奖、最佳文书奖。(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27月,牙海定荣获第一届南宁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竞赛三等奖。(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28月,姚春红荣获第七届全市十佳公诉人暨2022年全市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获优秀公诉人。(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29月,颜晓兰、梁佰辉、王东妮、罗传钰撰写的《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研究》获评2022年南宁市理论与实践研究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南宁市检察学会)

20229月,周庆伟、苏李荧撰写的《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的刑法适用研究》获评2022年南宁市理论与实践研究优秀成果奖调查报告类三等奖。(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南宁市检察学会)

202210月,汪涛、牙海定、王东妮、姚春红获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梁佰辉获记个人嘉奖一次。(授予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县、区级

集体

202211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扫黑办获评南宁市邕宁区“建设平安邕宁”活动先进集体。(授予机关:中共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


个人

202211月,汪涛获评南宁市邕宁区“建设平安邕宁”活动先进个人。(授予机关:中共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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