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你家有难!拿财消灾!”—迷信套路蒙双眼,专挑老人行诈骗
时间:2023-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案释法】

“你家有难!拿钱消灾!”

迷信套路蒙双眼,专挑老人行诈骗


近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李某某。

案情回顾

2019年04月0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伙同他人在良庆区某学校门口遇到被害人李奶奶。凭借口若悬河的本事,李某某很快取得了李奶奶的信任,他告诉李奶奶:“你家里的小孩得了糖尿病,需要马上拿钱做法祛除病根,否则小孩就会在清明前遭遇车祸死于非命。”听闻后李奶奶张皇失措,在李某某的提示下来到五象大道某银行支取了现金30000元。加上身上所带的720元,李奶奶一共把30720元交给了李某某。拿到钱后,李某某又跟李奶奶说:“你现在呢,赶紧去买毛巾回来,我来做法,保证祛除病根。”趁李奶奶去买毛巾的工夫,李某某和同伙随即驾车离去。

2019年04月28日,在良庆区某小区门口,李某某故重施。当看到被害人黄奶奶在找人买药时,李某某和同伴一起上前搭讪。这一次,李某某诚心敬意的告诉黄奶奶:“近期你家里有人会遭遇不测,危及生命,你要把家里所有的财物全部拿出来做法事才能幸免于难。当然,做完法事后这些财物也会如数奉还。”听闻后,黄奶奶果然神色慌张的跑回家取出现金17750元、玉手镯一个以及银耳环一双一起交到了李某某手中。得手后,李某某和同伙再次以相同的借口将黄奶奶支开,随即驾车逃离。

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民警在接到被害人报案后,积极部署走访调查,于2019年6月24日在良庆区某诊所内将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