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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涉及个人信息5502条!宾阳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被告人获刑
时间:2023-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如果有一天

你发现一个陌生人比你还了解自己

那可能有两种情况:

1.Ta对你是真爱

2.你的个人信息泄露了


日前,宾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胡某某提起公诉,该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那,这起案件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这背后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下面,小编细细跟大家说道说道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12月5日15时许,宾阳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在广西宾阳县宾州镇力沃广场附近民房巡查时,抓获涉嫌网络诈骗的被告人胡某某,并查获用于作案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经调取胡某某所使用电脑内电子数据,发现包含公民国内常用手机号码的公民个人信息约5502条。

案件经由法院公开审理,判决胡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罚。


如今,信息网络技术迅猛发展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变得愈加便捷

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公民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时,要仔细验看登录的网址,不要轻易接收和安装不明软件,要慎重填写银行账户和密码,谨防钓鱼网站,防止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

银行、移动或联通营业厅、各类考试报名、参加网校学习班等很多地方都需要留存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甚至一些打字店、复印店利用便利,会将暂存在复印机硬件的客户信息资料存档留底。

上网时经常会碰到各种网络“调查问卷”、购物抽奖活动或者申请免费邮寄资料、申请会员卡等活动,一般要求填写详细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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