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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打击新型犯罪!西乡塘区检察院办理的城区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宣判
时间:2021-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兴起,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手段层出不穷,他们往往潜伏于无形,在不知不觉中使受害人掉入陷阱。

2020年11月4日,由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西乡塘区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作出一审判决。

基本案情

“黑客”想玩技术流 动了互联网上的歪脑筋 ,2019年7月,被告人刘某某开始在互联网上租用多个服务器,通过自己的计算机进行远程桌面链接的方式向他人计算机植入木马程序,控制他人计算机下载并运行某程序为自己牟利。2019年9月19日,公安机关在刘某某的住所处将其抓获归案。经过对刘某某的电脑数据提取分析,发现刘某某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系统多达461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西乡塘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立即派员提前介入,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积极引导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为案件的侦办工作和证据收集提供检察智慧。

在案件审查的过程中,西乡塘检察院严格审查案件证据,按照快捕快诉的要求,在认定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之后,于2020年2月17日以刘某某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被告人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说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切莫坐上铁窗里的“后悔椅” 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现代科技在给人们生产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社会治理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其中,互联网犯罪高发,危害信息安全,侵犯公众权益,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西乡塘检察院积极顺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需求,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各类计算机网络犯罪,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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