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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区检察院:以“史”为鉴,重视对发案单位的警示教育
时间:2017-09-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通讯员 吕侦贤)为使廉政警示教育更深入人心,近日,邕宁区检察院邀请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全体干部职工,到该院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针对该管理委员会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率较高的情况,邕宁区检察院从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利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七大展区特色,有针对性地为该管理委员会职工进行讲解。从九大警示、刘方仁、李真等贪官忏悔、典型案例警示录入手,结合发生在该单位的数起职务犯罪案例,深入、系统地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指出了该单位工作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最后,邕宁区检察院还为该单位干部职工预防职务犯罪“支招”:一是常念“廉洁经”,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二是扎牢“篱笆”,强化制度监管;三是敬畏法律,认真履职,自觉远离职务犯罪。

2016年以来,邕宁区检察院先后查办了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数起职务犯罪案件,立查包括该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在内的4名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案件,给社会各界造成很大震动。为强化预防效果,帮助发案单位提升预防职务犯罪能力,该院探索多项措施,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组织发案单位部分干部职工旁听庭审,使他们亲身体验了触犯法律所需付出的代价,痛定思痛;二是开展预防调查并对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份,帮助其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把好管理关;三是向发案单位赠送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手册,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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